咨询热线:

13607313737

073185136355

律所介绍

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内首家专注于商事犯罪及公安实务研究的刑事专业所。久景寓意“久久为功、景从云集”。久景所汇聚了一批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米福(主任)

电话号码:073185136355

手机号码:13607313737

邮箱地址:79944061@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010701571

执业律所: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3号鸿飞大厦15楼

经典案例

为周某涉嫌受贿罪辩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缓刑

办案单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律师:米福律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某因涉嫌受贿罪一案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周某提出上诉,案件移交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承办过程

律师在承办该案过程中,通过会见被告人周某及对案件卷宗的详细查阅,认为被告人周某涉嫌受贿的基本事实及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基本上都没有争议。但辩护律师发现周某到案行为方面的认定其所依据的证据有争议,为此,辩护律师通过反复与被告人见面确认到案经过,并申请法院到相关单位调取证据。新证据确认被告人周某的到案经过及坦白供述行为符合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情节,最终新证据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由此认定被告人周某涉案行为构成自首,结合被告人的积极退赃、初犯等情节,最终改判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周某在被关押近一年后成功释放。

案件结果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宣告缓刑三年。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hnxsls.cn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2020022858号

联系方式:136073137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