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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为李某涉嫌行贿罪案辩护-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办案单位: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辩护律师:米福律师

案情简介:

李某因涉嫌行贿罪一案被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涉案行贿额为人民币71万元。

办过程:

承办律师以李某涉案情节轻微,本人认罪态度好,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为由,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并成功办理。鉴于李某对向邝某送71万元的事实没有异议,但通过对本案案卷的审查及与李某会见,辩护认为,李某与邝某之间有因项目设计而产生的合作关系,涉案款项其中有31万余元系合法劳动收入,并非行贿款。该意见得到审判庭的认可,最终辰溪县人民法院审查查明,认定李某行贿39余元,且李某如实供述,最终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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