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湖 南久景律师事务所(湖南刑事律师网) >刑事常识 >常见罪名
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内首家专注于商事犯罪及公安实务研究的刑事专业所。久景寓意“久久为功、景从云集”。久景所汇聚了一批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 详细>>
律师姓名:米福(主任)
电话号码:073185136355
手机号码:13607313737
邮箱地址:79944061@qq.com
执业证号:14301201010701571
执业律所: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3号鸿飞大厦15楼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6 www.hnxsls.cn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2020022858号
联系方式:136073137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