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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介绍

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内首家专注于商事犯罪及公安实务研究的刑事专业所。久景寓意“久久为功、景从云集”。久景所汇聚了一批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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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米福(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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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1201010701571

执业律所:湖南久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3号鸿飞大厦15楼

其他所有罪名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3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刑法第368条第1款

337.阻碍军事行动罪 刑法第368条第2款

33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刑法第369条

33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

34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刑法第370条第1款

34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刑法第370条第2款

34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刑法第371条第1款

34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刑法第371条第2款

34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372条

34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刑法第373条

34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刑法第373条

34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刑法第374条

34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375条第1款

34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375条第1款

35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第 37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1 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第 37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2 款)

35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刑法第376条第1款

35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刑法第376条第2款

35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刑法第377条

35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刑法第378条

35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刑法第379条

35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刑法第380条

35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刑法第3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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